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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車紀錄器偶爾無法運作 人妻加放錄音筆卻錄到「呻吟聲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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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一名人妻小美(化名)因要接送小孩上下學,因此在車上裝有行車紀錄器,卻發現偶爾無法正常運作,因此在車上放上錄音筆,無意間錄到有吻聲及呻吟聲,發現老公阿德(化名)與小孩同學的媽媽阿芳(化名)在車上有性行為,因此告上法院,求償100萬,法院最終裁定阿芳須支付原告新臺幣25萬元。
小美主張,她與其配偶阿德於103年結婚,並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。小美日常以轎車接送孩子,因發現行車記錄器偶爾無法正常運作,因此她在車上放置了錄音筆。意外的是,當她於112年10月檢查錄音時,發現了阿芳與阿德在車內的親密行為,錄音中不僅有吻聲及呻吟聲,還有明顯的性行為,足以證明二人之間超越一般友誼的關係。根據錄音內容,兩人至少交往一年以上,並經常一起出遊和過夜,情節極為嚴重,嚴重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權。
小美指出,阿芳明知阿德已婚,卻故意介入他們的婚姻,並進行欺騙以掩蓋不正當關係,這不僅破壞了她的家庭,也影響了她三名孩子的生活,令她心痛不已。因此請求100萬精神賠償。
來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41001000014-260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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